歐洲有一間餐館很聞名,而且是很大的餐館,在同一時間能容納三百人進餐。有雜誌記者專訪開辦餐館的李歐和凱利夫婦,訪問他們怎樣能夠成功。 李歐說:「若要做一件震驚的事,最好就是與一個熟識的人,一起攜手共同進退!」 凱利說:「在冒險之時,與一個良好的人同工,能彼此欽佩對方所做的事。」 發現他們都有一個共通點: 在聖經中所羅門所講的:「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,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。若是跌倒,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;若是孤身跌倒,沒有別人扶起他來,這人就有禍了。」(傳4:9-10) 人能夠互相依賴不分離,彼此安慰勸勉,加心力,鼓起幹勁,成功是不困難的。 70年代被稱為「自我的年代」,按統計,72%的美國人,只會為自己設想,人的價值觀開始轉移,由傳統「為別人犧牲、為別人服務」,轉為只尋求「自我實現、自我完滿」(Me Decade)。 雖然,教會是一個最後被侵佔的領域,但仍然逃避不了自我主義的影響。很多基督徒都認為,神無處不在,我在家中也可親近神,我不一定要返教會,我接觸外邊的未信者豈不更好? 耶穌基督建立教會的目的,為要建立生命:(1)教會生活的目的;塑造你成熟的品格。我們以為自己可以,聖經話:「人心比萬物都詭詐,壞到極處,誰能識透呢?」(2)你真信神嗎?神說:「你需要教會群體。」耶穌所命定群體生活之道,是要互相關顧、貢獻自己的一份、彼此的合作,神的恩福才能在群體中流動。 教會群體興旺的困難,是每個人都有自我期望,許多進入教會的人,都期望從群體中得些甚麼,而沒有人肯自問:「我可以為群體做些甚麼?貢獻些甚麼?」 耶穌提醒我們:「施比受更為有福」,這也是群體生活的重要原則!群體就是由每一個個體組成的,試問每個人都要取、不肯付出,那會是怎樣?一定充滿埋怨、批評,四分五裂,毫無樂趣。 相反,每個人都肯付出,大家才能共享豐富的資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