暑假轉眼過去,感恩期間完成了一項密集式的門訓,當中每天早上都有敬拜、禱告、研經分享部分,一位學員在一次敬拜中的禱告令我非常深刻,相信當時學員被聖靈感動,作出以下的禱告,大概內容是這樣:「主呀!求你不單讓我在生活中「需要」祢的時候尋求祢,而是讓我更多「想要」祢,當我「想要」祢的時候就是時刻想著祢,對祢更多渴慕,更多的追求親近認識祢。」學員的禱告值得我們在信仰上反思。
「需要」和「想要」的關係經常被套入消費行為上理解,「需要」(needs)是指在人生理上最基本的需要得到滿足,例如衣食住行、親密關係、人身安全等;「想要」(wants)則指主要用來滿足人在物質或心理上的需要,往往會受到別人、社會潮流和文化等因素影響。當人們「想要」多過「需要」時,便會衍生過度消費行為,內心無止境的欲望不斷「想要」,更會產生貪得無厭、盲目追求的後果。
聖經中也提醒我們,那些用盡心思「想要」從物質得到滿足的人,警告因為過度的「想要」,會導致心靈上的「憂慮」,憂慮的結果,便無法獲得生命的喜樂。如果「需要」和「想要」的關係套用在信仰,特別是與主耶穌的關係上,可以如何應用呢?從學員的禱告提醒,我們通常什麼時候「需要」主耶穌?是每當遇到問題,有求於主的時候,此刻尋求主的動力是最大的。雖然明白我們需要追求與主耶穌建立親密關係,但是內心在這方面「想要」的欲望是不會自然而生的,「想要」總比「需要」的為少。
主耶穌倒想要我們更多的「想要」祂,透過聖靈的感動在心裡激起對祂追求渴慕的動力,好像這位學員能在禱告中祈求,是聖靈在人心的工作。我祈求聖靈繼續在學員生命中更新變化,為他們帶來真正心靈的充實、滿足和喜樂。如馬太福音第五章的八福中提到:「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飽足。」,甚願主耶穌成就學員祈求,將一時的「需要」化為時刻的「想要」,賜動力去實踐追求、親近和認識主耶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