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2日 作門徒的條件《竭誠為主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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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門徒的條件

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……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 (路十四26、27、33)

耶穌基督說人生中最親密的關係,若與他的要求相衝突的話,就必須立刻選擇順服他。作門徒的意思,就是把自己誠意地奉獻給一位——我們的主耶穌基督。對一個有位格的主奉獻,與對一個原則或運動獻身,並不相同。我們的主從沒有宣告一項運動,他宣告的乃是叫人對他個別的獻身。作門徒就是做主忠誠的愛奴。我們這些自稱基督徒的人,許多根本就不專心愛主。除非聖靈把愛澆灌給人,否則世上沒有一個人懂得熱誠愛主。我們也許會仰慕他、尊敬他,但卻不會愛他。唯一愛耶穌的就是聖靈,是他把神的愛傾瀉入我們心中。聖靈一見有榮耀耶穌耶穌的機會,就會佔有你的心、你整個的人,使你在主耶穌的熱愛中燃燒發光。

基督徒的生命,都蓋上了“自然的道德創造力”的印記,所以門徒像主耶穌一樣被人指責為:矛盾不一。其實,主耶穌時刻對神都是如一。信徒也該對神的兒子始終如一,而不是在死硬的教條上持守。人把自己傾進教條裡去,神卻要把人的偏見炸毀,叫他們懂得專心愛他。

祈禱◆我何等需要看見你那威嚴、大能和榮耀的作為!我們所有人都只需要你的觸摸,使一切事物都變成嶄新而奇妙,並且抗衡任何不屬於你的影響和標準。願你的同在使我們得以潔淨和滿有能力。

 

 

365天逐章讀完一遍聖經

今日讀經:詩篇96-1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