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順服之後又怎樣?
你所託付我的事,我已成全了。 (約十七4)
順服不在於外在生活的順服,而在於意志的順服,這點一旦達到,一切問題都解決了。在人一生中,要面臨的決定性時刻並不多;其中最決定性的時刻,就是意志的順服。神從來不強逼人順服他,也不會苦苦哀求人順服,他是等候人甘心情願把意志降服。這場仗是一次過的,打完就不必再打。
得釋放的順服。 “到我這裡來,我就使你得安息。”只有在我們明白了救恩的意義後,才會把意志降服於主,得著安息。任何叫人心思困惑的事,都是對意志的呼喚--“到我這裡來。”這是出於自願的行動。
獻身的順服。 “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。”這裡的降服,是指把己交給耶穌,成為一個有他安息的己。 “你若願作我的門徒,就把你自己的主權交給我。”這樣,你餘下的人生,就是這個降服的彰顯。一旦這樣降服了,就不再有什麼“假如”。我們不必再理會環境,因為耶穌就是一切。
至死的順服(約二十一18-19)。 “……別人要把你束上……”你懂不懂什麼叫做視死如歸?當心在狂喜中對神許下順服的願;你很容易會收回的。要緊的是你與耶穌在他的死上聯合,直至他不感興趣的東西,你也一點不再感興趣。
順服之後又怎樣?順服之後的整個生命,就是渴求與神親密無間的契合。
祈禱◆主啊,我懇求能夠看見你。我一直被外院的生活所佔據,遠離了你;求你寬恕我,吸引我靠近你,以致我能再次與你共用罕有的相交。
365天逐章讀完一遍聖經
今日讀經:以西結書43-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