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8日 “去”的無條件認同《竭誠為主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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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去”的無條件認同

你還缺少一件,……你還要來跟從我。 (可十21)

那年輕富有的官有股追求完美的熱情,他一看見主耶穌,就想像他。主呼召門徒的時候,從不把個人的聖潔放在首位;他以自我主權的絕對降服、與他完全認同為先決條件--這是一種不夾雜別的關係的關係。路加福音十四章26節與救恩成聖完全無關,這經文是論到與主無條件的認同。很少人真認識降服於主的絕對一“去”不回。

“耶穌看著他就愛他。”被耶穌的目光觸及意味著永遠脫離其他任何人或物。他曾否看著你?主的目光改變人、抓住人。你向神特別柔順的時候,一定是曾經被主目光看過。你若剛硬堅持己意,自以為義,把過錯歸咎別人,就表示你天性中仍有大部分未經主目光的注視而改變。

“你還缺少一件……”在主看來,唯一“善美”之事,就是與他聯合,沒有別的事物在中間阻隔。 “變賣你所有的……”我必須放下自己,直到只剩下一個意識。我必須徹底捨棄一切,不是為靈魂得救(只有一件事可以救人--就是絕對仰望耶穌基督),乃是為跟從耶穌。 “來跟從我。”這道路就是他當日所行的道路。

祈禱◆主啊,我完完全全地來到你面前。我感到自己全然地需要你,我只等候你向我說話,此外我還能向你說什麼呢?正如沙漠的沙粒靜臥在陽光之下,讓我也在你面前坦然躺下。

 

 

365天逐章讀完一遍聖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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