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振作
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,以至於成聖。 (羅六19)
我不能救自己,叫自己成聖,也不能贖罪;我不能救贖世界,把歪的弄直,把不純的變為純淨,把不潔的變為聖潔。這完全是神至高無上的作為。我對主耶穌成就的一切,有沒有信心呢?他成就完全的救恩,我有沒有時刻謹記?最重要的不是作什麼,而是相信。基督的救贖不是一個經驗,乃是神透過基督成就的大作為,我要把信心建基其上。若我的信心寄託在自己的經歷上,就產生最不合聖經的模式--一個孤立的生命,因為我只注視自身的潔白。要提防那種不以主的救贖為根基的敬虔,這生命毫無用處,只是避世的退隱,對神無用處,對人也無裨益。要以主耶穌來衡量每一種經歷。除非我們把所有事物建基在主的救贖上,否則一切所作的都不能討神喜悅。
主耶穌的救贖必須在我的生活上產生實際自然的功效。每次我順服,神就在我這一方,他的恩典與我天性的順服就契合為一了。順服就是把一切都投在主的救贖上,於是就立即得著神恩典的悅納。
提防那些否定天然人性的敬虔自守,因這只是個假殼。要經常去到救贖的案前,問自己:在這件或那件事上,(在我身上的)救贖大工有被顯明出來嗎?
祈禱◆主啊,我來到你的面前,求你自己像一團火那樣四面護衛我,而你的榮耀就在其中。這個祈求聽起來全屬自私,可是,我卻不懂得用別的方法來表達。噢,主啊,你是最清楚知道的。
365天逐章讀完一遍聖經
今日讀經:馬太福音18-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