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3日 個人怎樣有份於救贖?《竭誠為主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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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怎樣有份於救贖?

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,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。 (加六14)

耶穌基督的福音總牽涉到意志的問題。我接受神在基督十字架上對罪的宣判嗎?我對耶穌的死有絲毫興趣嗎?我願意與他的死連合,對罪、對世界、對自己的興趣完全死去,以致除了他,將一切看為有損嗎?作門徒的最大權利,就是在十字架上籤上名字,表示對罪死了。你要單獨來到耶穌面前,對他說你不願意罪從你身上除淨,或對他說你願意不計代價,與他的死連合。只要你憑信與十架的主相遇,一種超然死的體驗隨即而生,你會有超乎知識的知識,告訴你“舊人”已經與基督同釘。舊人與基督同釘的明證,就是神在你裡面的生命,叫你順服主的聲音,如今是出奇的輕省容易。

有時候,主會讓我們看看沒有了他我們會怎樣,要證明他說:“離了我,你們就不能作什麼。”因此,基督教的基石是個人對主耶穌全心全意的愛慕效忠。我們往往以為初信主進入天國時那種驚喜之情,就是神的目的;其實他給我們這經歷,目的是要我們體會什麼是與主耶穌合一。

祈禱◆噢,主啊,為著你自己,和靠著你那無所不能的恩典,我學習進入你的同在中;我讚美你。願你的恩典、亮光和智慧觸摸我的身體和心靈;願你的觸摸帶來光明和生氣。

365天逐章讀完一遍聖經

今日讀經:彼得後書1-3